斜视

您的位置:首页 - 眼科疾病 - 斜视

斜视

斜视按发病原因不同分共同性斜视和麻痹性斜视。按眼位偏斜方面分内斜、外科、上斜、下斜、旋转性斜视等;按性质分单侧性、交替性;按发生状态分间歇性、恒定性。
   共同性斜视是指双眼轴分离,一眼注视目标,另一眼发生偏斜,但眼外肌及其支配神经均无器质性病变。眼球运动正常;第一斜视角(健眼注视时斜眼的偏斜角度)等于第二斜视角(斜眼注视时健眼偏斜角度)。共同性内斜视是最常见的一种斜视,多见于儿童,主要因为远视眼引起。共同性外斜视多见于近视。
   共同性斜视应尽早治疗,以免造成废用性弱视。要不意矫正屈光不正、屈光参差、儿童有斜视时应散瞳验光,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,一般每年检查1次,调整镜片度数。治疗弱视,遮盖健眼让患眼注视,但需定期检查健眼视力,出现健眼视力下降,应停止遮盖。经过非手术治疗半年后斜视仍存在者,则考虑手术治疗。
   麻痹性斜视是病变累及眼外肌运动神经核、神经或肌肉等结构所致的眼位偏斜。多因产伤、颅内或眶内外伤、感染、肿瘤等所致。表现突然发病,斜视,眼球运动受限,向麻痹肌方向运动障碍;第二斜视角大于第一斜视角;复视;并有头昏及代偿性歪头等症状。
   麻痹性斜视应积极寻找病因进行治疗,遮盖一眼消除复视,肌内注射维生素B1、B2,针灸及理疗促进麻痹肌功能恢复。药物治疗半年以上病因消除,而麻痹肌功能仍无恢复可能者考虑手术治疗。

 

 

 

 

 

 

 

常见疾病自我诊断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7 | 合作伙伴:宁波旅游网 - 杭州旅游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