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 - 妇科疾病 -
过期妊娠
过期妊娠
凡平时月经规则,妊娠达到或超过预产期2周,即42周,尚未临产称为过期妊娠。预产期是根据孕期为280天来推算的,预产期的常用计算方法有三种:①以末次月经第1天计算;以其月份加9或减3,日期加7(农历加15)即为预产期,例:末次月经为1999年6月30日,预产期是2000年3月7日;②胎动出现多发生在妊娠的中期,故加20周恰好40周;③医院医生检查的记录,即子宫的大小、宫底的高度也可估计。
过期妊娠胎儿及新生儿死亡率约为足月分娩者的3倍。虽然过期妊娠的病因尚不明,但可能与胎盘分泌激素失调、维生素摄入不足、遗传因素、胎位不正、头盆不称、胎儿畸形有关。
过期妊娠对母儿的危害,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:一是胎盘功能正常,但可因胎儿巨大,胎头过硬而造成难产并由此导致母体及胎儿损伤;二是胎盘功能减退,胎盘老化,影响母儿营养交换,导致胎儿缺氧,发生胎儿宫内窘迫、宫内发育迟缓,严重可致死胎、死产。出生后可表现为低体重胎儿缺氧,容易发生胎儿畸形。同时又因胎儿窘迫、头盆不称、产程处长,使手术产率明显增加。
由于孕月的确定与月经周期有关,同时有时记忆错误导致预产期换算错误,因此单凭超过预产期2周有时很难确定,必要时需辅以其他特殊检查。在家中若发现孕妇超过预产期体重不再增加反而减轻,或用胎儿体重计算法测算,即腹围(厘米)×宫底高度(厘米)+500(克)=体重(克)。若计算法确定胎儿已成熟(达3000克),最后体重下降应主动去医院检查,确定终止妊娠方式。
|